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调教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兰州城,长在兰州城,好容易有大哥带着我们闯出一片天,日子也总算是有了盼头,哪能就这样离开。
大哥,您足智多谋这些年来我们战无不胜,队伍也从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四位好汉,如果我们能够把别的杆子里的人也联合起来,由您指派,咱们上千人就不信干不过什么骇胡儿!”
春哥儿笑道:“红鹰,你在甘凉道上闯荡了这么些年,别人不知道骇胡儿是什么人,你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厉害,即便是有上千人,人数依旧不够,想要战胜骇胡儿我们人太少了。”
红鹰听春哥儿似乎并没有完全打算离开的意思,心中欢快至极,自己这位大哥什么都好,不论是见识和智谋都是兰州城最顶尖的存在,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长了一副烂好人的心肝。
在甘凉道上,为一文钱拔刀相向的人多得是,人命远没有大哥想的那样值钱。
都是苦哈哈出身,最早的时候只想吃一顿饱饭,如今眼看着就要有自己的大屋子,有自己的老婆娃子,有自己的土地,谁会容忍这样的好日子被别人坏掉!
即便是骇胡儿也不成,老子原本就穷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为了这些东西,豁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第六十三章谁是恶人?
春哥儿就是穷苦出身,岂能不明白家财对于穷人的重要性,人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明白性命的重要性,因为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是在享受生命。
当一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唯一奢望的人生乐趣就是吃一顿饱饭,到了这个时候,生命往往就成了一种负担。
由俭入奢易,春哥儿在最早招揽这批人的时候,要的就是那些赤贫的人,因为极度的贫穷,因此,一般性的抢劫对他们来说就算不上什么罪过。
强盗和**其实就是这个社会最古老的两种职业,为了活着,尊严和操守这两个高尚的东西根本就无法阻拦他们继续堕落。
无产者才是无畏的,云峥知道这个道理,并且能因为这句话写出一篇论据严密的策论来。
春哥儿说不出这样有深度的话,他只是按照自己这个曾经的穷人的经验来做事情,让那些曾经赤贫的人逐渐过上好日子之后,这些人就完全无法离开他的战车了。
这和云峥早年组建武胜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云峥的资源丰厚,可以借助国家这个洪水猛兽来完成个人的极大野心。
春哥儿到现在还见不得人,因此只能像老鼠一样的藏在暗处小打小闹的弄一只见不得人的土匪队伍来扩充自己的势力。
可以说他手下所有的盗匪包括红鹰都是既得利益者,吃进去的肉,如今要他们吐出来,不如一刀子杀了他们来的干脆。
对春哥儿来说,利用自己的小店接触一些骆驼客,只需要很少的一点资料就能把这些骆驼客的行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