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是怎么认识她的,自己记不清了。反正自从她的身影第一次在眼前飘过,以后的日日夜夜就怎么也挥之不去了。
我相信这是一件好事。对于她,被一个男生喜欢,或者说暗恋,总是好事。总比无人问津要好。当然,我承认,追求她的人很多。那些人的眼珠子发绿,像狼。
之前从未真正体验过暗恋的滋味,这次算是知道了。很甜,又很苦。很美好,又很不美好。原来只是看着她,感到舒服、养眼。后来就爱上了她。不可思议地,不可救药地。
爱上了她走路的姿势,那种优雅,是万里挑一的,是独一无二的,甚至是无与伦比的。
我看过很多女孩子走路,却没一个走得像她那么好看,那么舒服。
皮肤白皙。身段窈窕。笑声更媚人。
她,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她不太爱笑吧,很少见她笑的,物以希为贵,越是笑得少,越是神秘得很。当然也从没见她哭过。她总是不发一言,沉默是金。
高贵,孤傲,不合群。这或许就是她的标签,也是她的做人原则。
虽然,她没有很黑很飘逸的长发‐‐她的头□□染过,有些泛黄,总是往后扎着,像条马尾,微微翘着,走起路来左右摆动。
可是,我爱她的透着性感的短发。爱到发狂。
还有,她的眼神,像一汪清水,里面飘荡的,尽是柔情。
最吸引我的是她独特的气质。我相信气质比相貌更能打动人,再漂亮的容颜总有一天会苍老,可气质不会苍老,它是永恒的,像理想,像信仰。
我常常假装不经意从她身边走过,这幸福的擦肩而过啊,暗香浮动,我心痴狂!
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她已与我远远相隔,而我的眼睛怎能舍得离开?我痴痴地望着她的背影,我总是幻想某一天能与她并肩而行!
爱一个人是快乐的,尤其是当我爱上了她!
她是陕西人,我要感谢山青水秀的陕西,感谢勤劳善良的陕西人民,孕育出了她这么好的姑娘!她是上帝的恩赐!她是人间的精灵!
我要赞美她,歌颂她,就像赞美我的母亲,歌颂我的祖国一样!
可是,我不知道她对我的感觉。
在她眼中,我只是一个路人。或许,连一个路人都不是。
我长得不帅,没有很多钱,也不够坏。可是,我有文才,写得一手好文章;我很幽默,讲得一口好笑话;我很正直,日行一善,从不做坏事;我很忠厚,对感情专一!
其实,这些都是浮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她!
我会不顾一切保护她,如果谁要伤害她,我将奋不顾身,用生命去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