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潮在栅门口汇合,右首昂然挤过来三位旅客。
“晤!好俊的女扮男装美娇娘。”他心中暗暗喝彩。
“老弟台请。”他闪在一旁含笑拱手相让。
皮风帽掀起了掩耳,露出光洁透红的脸蛋,有一双亮晶晶的明眸,留有鬃角,大辫
子挽藏在风帽内。
尽管这位美娇娘穿了男施,外面罩了水湖绿夹披风,下面露出一双鹿皮半统靴,他
仍然一眼便看出是女扮男装的女娇娃。
其实辨认并非难事,男人绝不可能留有鬃脚。
满清皇朝要求汉人投降的标记就是留辫子,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前额必须剃
光,发根剃掉一圈,所以绝不能留有鬃脚,一看便知。
有鬃脚便表示前额与发根都没剃,谁敢?除非打算不留头了。
这种留辫发式,最感到尴尬的人,是那些天生有络腮大胡子的所谓虬须大汉,变成
了两截毛的怪物。所以前朝的留胡子的风气渐弱,干脆把胡子剃光以免麻烦。
美娇娃身后,跟着一个小厮打扮的小伙子,也是女扮男装;另一位是徐娘半老的仆
妇,两人都背了包裹,手中还有大型提篮。
美娇娃瞥了他一眼,神气地超前昂然而行。
到了栅口,居然回头瞪了他一眼。
他已经是二十五六岁的壮年人,高大魁梧手长脚长,脸蛋也不难看,剑眉虎目颇有
几分英气,是属于令人一见便有好感的人。
他穿得也不寒酸,藏青缎夹袍,外加大襟马褂,黑色六合帽,真有点文质彬彬的气
质。但看了他的身材,与及神光炯炯的星目,那点文质彬彬的气质,便被无形中抵消了。
他感到有点好笑,这位年轻的美娇娃,大概是昏了头,居然摆出纨裤子弟或者恶少
神情向他示威呢!
不过,他对那双灵活的大眼,确也有相当深刻的印象,骄傲自负有几分才华的姑娘,
大多数都具这种长在头顶上的灵活大眼。
跟在后面,他嗅到淡淡的、品流极高的、颇为罕见的醉人幽香。
“是个闯祸精。”他喃喃自语:“她这鬼样子,这副德行,走到哪里都会出毛病,
甚至会引起暴动。”
扬州的风尘女人多得很,有各色各样的粉头,标新立异争奇斗艳,点缀这座充满暴
发户的花都名城。
假使有那么一个冒失鬼把她当作粉头来戏弄,真会引起一场灾祸。
那位中年仆妇的胁下长布囊中,最少也藏有两把剑。凭他浪迹风尘十载的江湖经验,
隐藏的兵器很难逃过他的法眼。
一个成功的江湖游荡者,必须具有洞察危险的锐利感觉。
他不但是一个成功的江湖游荡者,而且是令心怀鬼胎的妖孽们闻名丧胆怕得要死,
而且恨之入骨的江湖十大神秘怪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