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厌将这份变化收入眼底,并不声张,静候下文。
金很快恢复平静,颔首道:“我想在伦敦很少有人不知道莱斯克庄园,它的主人莱斯克先生,可是当下的顶级富豪之一。”
听到这里,陈厌再次想起那名自杀的园丁。
如果他在莱斯克庄园工作,发现财宝后,为什么不自己占为己有,而是莫名其妙来找自己。
他自杀前的精神状态,看上去极不寻常,有些类似于之前运尸人的状态……疯了。
目前所遇到的,不管是线索还是谜题,都在将自己往莱斯克庄园引,看来不得不走一趟了。
“讲一讲这位莱斯克先生吧。”
金神情自若,“没问题。”
大约二十分钟后,陈厌四人离开夜莺酒馆。
开门时,一个留着灰色卷发的高大男人正好进入。
他风尘仆仆,大衣的口袋中装着一扎《巴莱克私人银行内务报刊》。
虽然没有与四人相撞,但他仍是连连鞠躬,不停道歉。
陈厌不动声色扫一眼他的后背,将其信息尽收眼底。
【达尔文·47岁·银行职员】
“抱歉,抱歉……”
达尔文不知弯了几下腰,当再次抬头,见几名凶神恶煞的海盗已经消失于浓雾中,这才松一口气,擦擦汗来到吧台前。
金礼貌询问:“先生,您需要点儿什么?”
达尔文将报纸放到吧台上,忽然严肃道:“好了金,我们是老朋友了,没必要装作不认识,我来,是有重要的事找你。”
他还想继续说什么,金忽然抬手制止了他,然后扭头看向一旁满身血迹,摇摇欲晃朝这里走来的几名烟囱男。
他们其实醒了一会儿了,但因畏惧陈厌,所以装作昏厥。
“喂!告诉我!那个海盗头子现在去哪儿了!”
<divclass="tentadv">众人凶神恶煞,厉声逼问。
金微笑,“不知道。”
“不!我明明听到他要去什么什么庄园……该死,那个混蛋一脚踢碎了我的耳膜!”
“你立刻告诉我们!否则烟囱集会马上砸碎这座酒馆!”
“这么严重?请告诉我你们找他的理由,如果只是打架,那也是诸位戏弄陈先生在先。”
“去你妈的打架!他…他一拳打死了芬奇!太可怕了,我们必须复仇!”
说着,众人一同看向躺在沙发旁,面门粉碎的公鸡男。
“太遗憾了。”金叹口气,又笑了起来,“好吧,我告诉你,船长去城北的莱斯克庄园了。”
听到莱斯克三个字,达尔文瞬间屏息凝神,像是有什么秘密被人发现了。
目送烟囱集会众人离开酒馆,金才开口道:“说吧达尔文,为什么来找我?”
……
莱斯克·谢尔顿,五十岁左右。
他的发家史很传奇,也可以说莫名其妙。
他不出身于任何一个贵族家庭,没有任何的势力背景,完全可以说是白手起家。
可在三十年前,他竟然大手一挥,就买下了棉都曼彻斯特境内最大的一家农庄。
做上了时下最为暴利的纺织生意,接着他的财富就像滚雪球一样,在几十年间飞快膨胀。
保守估算,他的家产在当今伦敦,最少能排到前三十位。
与其庞大财富不同的,他为人格外低调,关于他的信息,一般人也只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