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旁边的厉重月却不知道什么叫矜持,跳起来冲他招手,见阮重笙不慌不忙的步伐,提着裙摆就跑过来挽住他手臂,笑道:“三师兄三师兄,我们来好久了。”
阮重笙倒也不烦这个小姑娘,任她拉了几步,方才温声道:“别闹了,走吧。”
没有大刀“稚”在身的吴千秋在路上还真如个出来凑热闹的大家闺秀一般,加上一个秀丽的厉重月在侧,一路惹好些公子哥多看了几眼,也有想上来搭话的,可看见阮重笙那张脸,怎么都退却了。
吴千秋:“他们认得你?”
阮重笙乐道:“那当然,毕竟金陵城就这么大,不认识我的还真不多。”
毕竟阮少侠名声在外,吃喝嫖赌无一不为,除却几个外来的混混流氓,纨绔子弟里可真没几个不认识这个人的。
何况那日酒楼门口替厉重月出头后,他这张脸肯定又有更多人认得了。
厉重月注意到了,忍不住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霸?”
阮重笙被这种说法给噎住了,心里嘀咕:看来那天后这丫头恶补了不少东西啊。厉重月还挺高兴地继续道:“时天府里也是,他们见到我就躲。二哥还说我肯定嫁不出去了。”
吴千秋撩开碎发,微笑:“他们提起我,也爱说个‘力拔山兮气盖世’。”
顺带一提,宝刀“稚”乃是一代名器,重一百一十九斤,带柄共长六尺九寸,实打实的厚背带环大刀,往个高大莽夫背上一抗,画下来就能作辟邪用。
阮重笙想起了当初背着吴千秋和那把刀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厉重月小声道:“三姐那年一刀劈断千钧石的勇绩我们都还记得呢……”
阮重笙没忍住笑出声。
两个姑娘家不依,最后阮重笙领着人去买了几盏花灯和小玩意,自掏腰包得肉疼。
拿着街头卖的镀银小簪,厉重月表现得十分欢喜,立时戴在了头上。奈何那簪子过于花哨,配她一身水色罗裙略有不搭,阮重笙随手又寻了根紫色的递过去,顺便又出了回血。
厉重月抱着簪子,一脸警惕,“说给我的就是给我了,这只也是我的。”
阮重笙哭笑不得,主动接过两位姑娘怀里的东西,就一人留个花灯在手上,其余全给了阮重笙。
厉重月两手空空,选个鲤鱼灯在手里戳弄,又去瞧吴千秋手里的莲花灯,眉开眼笑:“三哥真好”
阮重笙默默道:“谁让你们是姑娘家。”因为自家姑姑,阮重笙展现风度可谓是轻车熟路。
锦衣公子打马过,留几缕香尘,一点惊鸿;罗裙姑娘结伴低眉浅笑,轻罗小扇遮住笑靥如花,絮絮叨叨着哪家俊俏儿郎;还有邻家孩童人群中惊跑,穿过青石板桥,拂过柳树弯梢。
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