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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第1页)

昨夜秦骁临走前把自己的备用电话卡给了他,他把电话卡装进手机,上网查询有关迟辰光的资料;他想查出真相,只能从源头入手,于是又一次看到了那份死在迟辰光手中的受害者名单。他怀疑多年前迟辰光抱回家的那两盆兰花是姚紫晨所赠,也怀疑迟辰光和姚紫晨有着密切的关联。那些死在迟辰光手中的受害者和姚紫晨埋在花棚中的受害者有一相同点:他们几乎全部都是在逃嫌犯。他随即想到这两份受害者名单之间或许也会存在关联,可是姚紫晨案的受害者中有许多具尸骨暂未确定身份,暂时无法把两份名单完整的进行对比。

他正要转变思路,突然在迟辰光的受害者名单中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她叫宁钰,聿城本地人,生于1972年,遇害时33岁,是细胞遗传学博士,于国内一流大学中任教。宁钰是迟辰光的受害者中最特别的一个,除她之外的其他人全都是各方面都毫不起眼的普通女人,而她不仅是那个年代的女博士,更是大学教师,可谓风光无限前途无量,但是这样一个女人却犯下五起命案,被发现后逃之夭夭,最终死在迟辰光的刀下。

2005年3月10号,宁钰独居的家中被人入室行窃,小偷本是为财而去,但是却在宁钰家的地下室中发现五个装有头颅的玻璃鱼缸。小偷立即报警,警方赶至现场,随即对宁钰展开搜捕,但是宁钰似乎预感到灾祸临头,消失在警方的视线内。直到三个月后,迟辰光落网,她的尸体被警察从迟辰光的花园中掘出。

宁钰装在玻璃鱼缸中的五颗头颅中有三颗属于她的学生,另外两颗身份不明。当时的新闻没有贴出人头鱼缸的骇人照片,但是撰稿人着重写出那两颗身份不明的头颅是一男一女,均长了一张东南亚人种的脸。来自东南亚的一男一女死在了宁钰家中,而且头颅被割掉泡在装有福尔马林夜里的鱼缸中。这件迷案至今无解,且无比诡秘。暂时略去宁钰的三名学生,周颂把目光定在这两名身份未知的东南亚人身上,好奇他们的身份与来处,又联想到姚紫晨花棚里那些未确定身份的尸骨,他决定从这两名东南亚人入手,那么当年闯入宁钰家中却意外立下功劳的小偷自然进入了他的视线。

戴罪立功的小偷名叫林峰,是个前科累累的惯犯,因举报有功,警方不予追究他私闯民宅的民事责任。好事的媒体不放过任何捕捉眼球的机会,不仅采访过林峰,更为他专门写了一篇报道。周颂找到这篇报道,很快从中发觉疑点,所以林峰成为了他下一步行动的目标。

但秦骁对此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冒险跨越半座城市去找一个老蟊贼:“你找林峰干什么?”

周颂道:“我怀疑他当年骗了警察和媒体,他发现宁钰家中的头颅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而为。”

秦骁满头雾水:“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你怎么知道?”

周颂:“当年宁钰住在西柳园三巷12号,那一片全都是自建房,还没重建。林峰住在十二巷,他和宁钰一个在东一个在西,直线距离相隔不足五公里。”

秦骁:“所以林峰偷到宁钰家里很正常啊,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周颂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还有一句话叫做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没听说过吗?”

秦骁一噎:“你继续。”

周颂:“林峰是个惯偷,我查过他以前的犯罪记录,他从不在家门口附近实施犯罪。这一点很符合经典的犯罪心理,罪犯选择犯罪地点时通常不会选择距离自己落脚点相近的地方,担心引来警察搜索。他们挑选的犯罪地点和自己的居住地之间会形成一片安全区,也是他们的心理安全区,他们潜意识认为把警察挡在安全区之外自己就会安全,所以他们一旦养成某种的固定的作案模式,就绝不会轻易打破。林峰却很奇怪,他是惯偷,作案模式早已养成,城东的西柳园就是他的安全区,他实施犯罪的地方全都位于城西。但是他却突然改变作案模式,去偷宁钰的家,若说其中没有古怪,我绝不相信。”

秦骁听他这么一分析,虽然听不太懂,但是觉得很有道理:“你怀疑林峰明知道宁钰家里有猫腻,所以故意溜进去?”

周颂:“他也许是自己发现异常,也许受人指使。总之他发现宁钰杀人不是巧合。”

林峰今年五十多岁,至今未成家,依旧小偷小摸不断,吃喝嫖赌俱全,经常是派出所的座上宾。秦骁打听到他上个星期才从拘留所出来,这些天都泡在一个麻将馆。麻将馆开在一条逼仄脏乱又僻远的街道二楼,一家卤肉店的楼上。秦骁观察了下地形,让周颂去街背面的巷子里等他,自己一个人穿过布满尿骚味的楼梯去了二楼麻将馆。整条街都是各种苍蝇小店,饭馆后门统一开在巷子里,高墙边站满了垃圾桶。周颂挑了个稍微干净点的地方站住脚,看着手表数时间,一刻钟过去了,秦骁才搂着一个身材矮壮的男人出现。

那男人就是林峰,走路摇晃,面红耳赤,明显是醉酒状态。秦骁搂着他说说笑笑地走到周颂面前,周颂闻到浓重的酒臭味,掩住鼻子问:“他喝多了?”

秦骁:“虽然喝多了,但是脑子倍儿清醒。我说请他吃饭,他就跟我过来了。”

林峰拽着秦骁要进饭店后门,被秦骁推到墙上按住,秦骁催促道:“赶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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