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出一半,戛然而止。
这就是韩非的答案。
秦也容不下公子非与李斯,并非秦廷不足以让二人同时施展抱负,是二人之间,秦只需要一个。
李斯很聪明,当年在荀卿门下时,先生就称赞过他。说李斯想事情总比其他同窗快一些,别人想一步,他能想三步。
可韩非比他更聪明。
寻常人想一步之后的事情,韩非能想到秦统一六国之后。
如果秦国只需要二人其中之一,李斯更希望这个人是自己。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他也不惮于送友人一程。
“你……”
这个关头,李斯却格外的平静。许是他与韩非彼此知根知底,哪怕是被揭露了真实心理,李斯也没有任何内疚和惭愧的情绪。
他甚至有些了然和骄傲:韩非当然能摸透他的想法,他们同窗友情并不作假。
“你亦可以反过来除掉我。”李斯坦诚说:“若能死在公子手中,我服。”
“我不愿。”韩非淡淡道。
为什么不愿?
究竟是为什么?
李斯就是想不通。
他知道韩非有时候是想得太明白了,看到了结局,不愿意行徒劳之事反而陷入虚无。只是当情况真的发生时,李斯仍然是无法完全理解韩非的思路。
越是不明白,就越让他清晰的认知到二人之间的差距。
甚至是当秦王政明确展现出韩非不用则杀之的观点时,李斯心中长长舒了一口气。
韩非不争,所以他不战而胜。
“秦王知晓你为大才,”李斯说,“若不为秦用,也不得留给他国用。你当真如此选?”
“你为,为秦臣,”韩非答非所问,“事秦王,如此行事理所……应当。”
“我所作所为,事事如公子所愿。”李斯说。
韩非认为国君应拥有绝对的权力,认为臣子应做国君的手脚、做工具,完全为国君利用。李斯做到了,而且他自诩做的很好。
昔日的同窗,当今都说李斯、公子非虽为荀卿门生,但贯彻的是法家之道。
可李斯觉得他不是。
他走的是国君之道。事秦王,因而秦王想要什么,他就给什么。
李斯本以为韩非是要赞许他的。
但韩非却摇了摇头。
“别做太绝,”韩非轻声说,“留个后路。”
李斯阖了阖眼。
这不是出于理念,而是出于对友人的叮嘱。李斯很明白,韩非下笔极其偏激绝情,他恪守理念、近乎严苛,在他的观念中几乎寻觅不到任何关乎于人性的存在。
但他终究是个人。
因而想要报韩王之恩,因而不愿看同窗走上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