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就困惑,送到嘴边轻轻一咬,半个饺子进口,咬到滑嫩的面皮和丰富的馅料后,顿时面露惊异之色。
李斯把筷子拿远了些,仔细观察起扁食内部的馅料来。
赵维桢上前:“郎君可是觉得饭食不合口?”
平日里吕不韦换下朝服,依旧坚持衣着节俭。他穿成黔首的模样,赵维桢自然也不好把昂贵布料和奢华首饰挂在外面。
她穿得简单,好似有钱的寻常富人,李斯大抵是把赵维桢当成了酒肆的管事,只是摇头。
“并非不合口。”李斯客气解释:“只是这叫扁食的食物,内部包的是韭?”
“是春韭。”
赵维桢解释道:“郎君来秦刚好是时候,第一批春韭收了起来,新鲜得很呢。”
《诗经·豳风》有云: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
韭菜容易生长,且长势往往很是旺盛,自古与壮()阳、生()殖联系在一处,是很吉祥的象征。所以在先秦时代,韭菜与羊羔一样,是重要到能够祭祀先祖的食物。
而且,也不耽误人吃。
“竟是与河虾抱进面皮里。”李斯细品之下,觉得相当神奇:“春韭味辛,河虾鲜美,理应是毫不搭界的两种味道,竟是相辅相成。如此吃下去,不觉韭辛,更提升河虾的鲜味。今日也算是开了眼了。”
赵维桢:“合郎君的胃口就好。”
李斯点头。
他又给自己乘了一碗面汤。
春寒料峭,几口热腾腾的面汤入腹,简直是从口腔一直暖到胃部,彻底驱赶走春日的最后一点凉意。
“据说吕家酒肆的饭食,都是夏阳君想出来的,是么?”李斯问。
赵维桢还是楞了一愣,才反应过来李斯口中的“夏阳君”指的是自己。
想来约莫是李斯觉得太师不过是个虚名,喊孟隗夫人又显得不尊重,所以干脆称君。
封君之后,以封邑名号作为称呼倒也无可厚非。只是秦王政刚赐了封邑没多久,赵维桢还没习惯呢。
“确实是。”她肯定道。
李斯捧着汤碗,一声感叹。
他又把碗送到嘴边,不仅感慨道:“来了秦国才知道,这里的粮食,丰足到可以磨成细粉,把杂质筛掉后吃,可见其产粮之多。粮草如此充盈,怪不得秦国这么强大。”
说完,他又看向自己的碗:“夏阳君既关注政事,又不落民生,好生厉害。怪不得身为女子,却得历代秦王重视。我要是赵王,我现在肯定后悔得不得了。”
赵维桢闻言扬起灿烂笑容:“承蒙郎君高看我。”
李斯:“……”
赵维桢:“郎君吃得还满意么?”
片刻的沉默蔓延,而后李斯险些把嘴里的面汤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