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蓝咬着面条回答:“笋泼肉面。阿青做的。”
笋泼肉面就是竹笋肉丝面,一碗面里有菜有肉,早晨来上这么一碗,简直不要太幸福。
片刻,沈小七端着面走过来,“阿郎辛苦,多吃点!”
一碗笋泼肉面,里面放了满满当当的桂竹笋和三层肉,差点看不见里面的面条。
筷子一挑,露出裹满汤汁面条的庐山真面目,并一段笋和一片肉,连带着面条一同送入口中,清爽的芦笋、肥美的肉片、滑嫩的面条,共同迸发出喷香的味道。
面条吃完,再喝一口热汤。汤底完美吸收了食材的鲜美滋味,胡椒粉呛香十足,偶尔还能咬到几粒酥香的油葱酥。
林稚发自内心地赞美:“阿青的手艺真是越发好了。”
阿青闻言抿唇一笑。
吃过朝食,几个人换上林稚买来的新夏装。
没给林稚打工之前,几个人过得都是苦日子,可能一年到头都买不了几件新衣服,真是应了那句“缝缝补补又三年”。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吃有住,每月都能领到丰厚的月钱,活儿也不忙,每到换季还有老板给买来的新衣服穿。
简直是以前不敢想象的神仙日子。
几人默默换上新衣服,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想要好好给林稚干活儿的愿望越发强烈了。
林稚却十分画风不符地想着:“我的小弟们颜值都很不错嘛,可以去拍个古代版流星花园了——正好四个人!”
阿青和阿蓝本就长相清秀,打扮过后更显得一表人才,打眼一看,哪里像是在酒楼做工的小厮和厨子?
再说沈小七,自从辣条发胖事件过后便不敢再暴饮暴食,很好地把体重控制在不胖不瘦的时候,再加上个子窜了不少,和初见时的干瘦模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稚后知后觉,自己的酒楼生意好,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既然如此……他清了清嗓子,“我也去换身衣服。”
片刻,一身茶白凉衫的林稚从屋里走出来。
这种淡绿透白的衣服,若是肤色稍黑黄的人穿了,必定衬得面如土色。
但是林稚生得白,头发又浓黑如同鸦羽,更衬得皮肤白皙、唇色淡红,这样一身清淡颜色的衣服,竟被穿出了几分鲜艳。
他还没说话,沈小七他们先开口了。
阿蓝赞道:“小郎君真好看!”
旁边的阿青和沈小七也赞同地直点头。
换完衣服,沈小七他们切肉切菜招呼客人,林稚继续在后厨研究朝食新食谱。
前两日上街采购,碰见一个卖莲藕的小贩,他看那莲藕藕节粗状、新鲜干净,忍不住买了不少。
前世,母亲最喜欢吃藕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