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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他甚至等不到沈雁清回府就去找沈母讨要传家玉石。

沈母起初对纪榛的恶感到了极点,自然不肯给,“我沈家从未有过男妻先例,这串粉玉绝无可能戴到你手上。”

见纪榛气得脸都红了,沈母心中痛快,又道:“就算我儿娶男妻,也有易执那般颖悟秀慧之人与他相衬,你无德无才,如何比得?”

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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