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亲自来做这个“贵人”,手把手教程盛亡国。
两个人走了不知多久,到了一处萧条之地,几间破败的茅草屋零零散散立在风中,屋顶上茅草枯黄飘摇,屋子仿佛摇摇欲坠。
程盛奇怪地看了下萧元嗣,一身富贵打扮,不像是会住在这里的人,更不像是会和这种处处透露着贫困味道的地方产生联系的人。
他带自己来这里是想做什么?
离草屋不远有一条小溪,水声潺潺,三两妇人小孩在水边打水。
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抱着比他还高一个头的水桶艰难地往家里走。
萧元嗣走近几步,停了下来,转过身对程盛抬了抬下巴,示意他过去。
“去给那个小孩搭把手。”
“我这身衣服贵,弄脏了我会心疼。”
程盛有些许无语,既然知道心疼钱,之前那么大手笔给那些人散发金子做什么?那么几大箱金子,足够买十几件这样的衣裳。
是个奇葩的败家子!
腹诽归腹诽,多年被毒打的教训告诉他,身为奴隶,不要评论主人的任何做法,奴隶只是个沉默好用的物品,不需要嘴巴和情绪。
程盛一身腱子肉,提起一个水桶轻而易举,还可以把那个娃娃一起抱着走,娃娃崇拜地看着他,走到萧元嗣身边时,娃娃热情朝他挥手。
萧元嗣轻笑了下回应,程盛有种错觉,他是在对自己笑。
一肚子坏水的狐狸对一只单纯的狼崽子露出了一个伪装性极强的笑容。
第74章
“神仙哥哥,这个人是谁啊?”小娃娃躲在萧元嗣身后,扒着他的腿,探出半个脑袋好奇地打量着程盛。
萧元嗣想了想,冲程盛一笑,说道:“是我的一个朋友。”
程盛瞳孔顿时颤了颤,掩在袖中的拳头握紧。
他方才说什么?
朋友?
他居然会称呼他,一个手臂上打着“奴”字烙印的人为“朋友”?!
身而为奴的人都有一个自觉,官为官,民为民,奴为奴,每个人的命运从他们出生起就注定,阶级分明,不可跨越,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只有接受和适应。
会和他做朋友的只有和他同样命运的奴隶,因为他们同病相怜,因为他们没有体面需要维持,因为他们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
像萧元嗣这样的富家公子,是绝对不可能和他们以友相称的,从出生起他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唯一的关系只有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奴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