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七放下手中茶壶,“他们都在等阿郎你做的炖肉呢。”
不是吧……香得都让人不肯走了?
林稚正在自我怀疑,仿佛是为了验证沈小七的话一样,有食客问道:“这炖肉大概什么时候能好?”
“大约还要一个时辰。”林稚如实回答,顺便纠正,“其实不完全是炖,炖完需得再蒸一遍,这样味道更好。”
那食客了然地点点头:“怪不得时间这么长,原来还要再蒸一遍。”
顺便夸夸林稚:“小郎君匠人精神,很值得等待!”
匠人精神……林稚笑着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敢当。
听说还要一个时辰才能吃到,有些家中有事、无法继续等下去的食客只好一脸惋惜地离开,有几个不死心的还上前问林稚,能不能外送到家。
“玫瑰腐乳肉趁热才最好吃,而且肉质酥烂,几乎一碰就碎,运送过程中皿器难免不会磕磕碰碰。到时肉烂在锅里……不太好看。”
林稚不好意思地得出结论,“所以,最好还是堂食。”
闻言,几个准备离开的食客看上去更惋惜了。
剩下的食客倒是更期待了——“肉质酥烂”、“一抿就碎”,听着就馋人口水……
十几号人眼巴巴地瞅着他,林稚有些无法直视这些嗷嗷待哺的目光,让沈小七给每桌上一碟子酸甜果,自己回庖厨看锅子了。
蒸肉没什么声音,不像炖肉,能听见“咕嘟咕嘟”气泡声,林稚看着看着就开始走神。
开一家酒楼需要四五百两银子,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嗯,大概已经完成二十分之一了,可喜可贺!
虽然道阻且长,但林稚挺知足——毕竟他是从一个蛋饼摊子白手起家的。
估摸着快好了,林稚停了火,拿布垫着把肉端出来。
复蒸一遍的腐乳肉色泽更加红润,油光锃亮,颜□□人的腐乳汁浸润着层层叠叠的肉块,五花肉的油脂完全渗出,咸香扑鼻。
林稚把焖得烂熟的葱结、姜片捞出,甚至不敢用筷子去夹那颤动的肉块,只小心翼翼地倒进盘子里。
便在此时,外面传来一声呼喊:“林小郎君,我来取那三只炙鸭子了,别告诉我你忘了!”
什么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就是!
程砚清熟门熟路地摸进后厨,刚掀开帘子便瞧见那一锅香喷喷的腐乳肉。
林稚无奈道:“程二郎来得真是时候。”
“谁说不是?”程砚清抽了抽鼻子,油润的肉香直窜鼻腔,“好霸道的香气!”
“林小郎君这一锅肉应该不是打算自己吃吧?卖给我吧?我包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