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巧素来喜欢悬疑电影,最看不上这些情情爱爱小家子气的电影。
但她想起上个时间线里,莫向晚对于柒月酒的痴迷,她开始留心这些所谓的青春伤痛文学了。
而一多加了解,她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讨厌爱情电影和言情小说了。
那种昏黄温柔、细水流长的讲述,很像现在她所经历的一切。
言情小说作家们都是精神上的时空旅行者,她们懂得如何珍惜身边的一切,甄巧想。
但另一件事有些奇怪。
相反,此刻的莫向晚对这些作品完全不感兴趣,和几年后的他判若两人。
某个周末,两人在莫向晚的公寓里下象棋。
甄巧不会单独和任何一个男性独处,除了莫向晚,因为她只无条件的相信他。如果玩累了,她甚至会直接在莫向晚这里过夜。
无所谓,反正莫这位天才语言学家会主动打地铺。
她有些怀念小派。
现在,莫向晚的公寓空荡荡的,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博士生公寓不能养宠物。
再过几年,一定要去s市中心的那家宠物店,把小派买回来。
甄巧希望无论过去多久,自己都能记住要在21年买下那条聪明可爱、和莫向晚其人一模一样的小边牧。
甄巧吃掉他的炮,马上将军,这是她为数不多能碾压莫向晚的项目。
莫向晚盯着棋盘,紧皱眉头,不想输却不得不输。
“你不觉得她们写的非常好吗?”甄巧冷不防一问。
“堆砌词藻,毫无美感。”
“你看过嘛,就这么说?”甄巧感觉自己和未来莫向晚的心态反过来了。
“看过。很多中文用得极不规范,一看就是翻译体小说看多了,啰里啰嗦的,余光中老人家老早就批判过。”
甄巧想到了《偷吻月亮》,以及当年他拿着那本《偷吻月亮》兴奋到极点的模样。
这不科学。
难道……那些言情小说,真的只是研究材料而已?现在的莫向晚不研究语料库,没必要看它们,所以就不看?
甄巧想问,你要不要试试看看柒月酒的小说,但她突然想起,柒月酒这个笔名,今年还没出现呢。
莫向晚抬起一颗棋子,在空中停了几秒后,又放回了原处。
“我输了。”
“哼哼,就说你没脑子。”甄巧夸张地捏起黑马,吃掉了他的红帅。
莫向晚盯着棋盘看了一会儿,略带自责道:“是我疏忽了马的价值。愿赌服输,晚饭我下厨,想吃什么?”
明显就是不高兴了,愿赌服输个鬼,甄巧憋笑憋得很辛苦。
她笑道:“满汉全席。”
“请给出一个实际点的提议。”莫向晚满脸写着无语,但说话语气仍平静温柔得一如既往。
败犬,却是脾气最好的败犬。
甄巧觉得他很可爱。
她突然意识到,历经这么多年,即便最后收到了那枚戒指,她一次都没吻过莫向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