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淌血,他没喊过一声痛;
这么结结实实、正中靶心的“一击”,却让他顿时没忍住、闷哼出声。
沉沉连忙手脚并用地爬起,结果手没个着力点,不小心一按——
“好了。”
“不动了。”
魏弃搂着她的后脖颈,把人按进怀里,随手扯过被子,将两人一起裹得严严实实,“再动下去,流血流不死,可能得被‘秤砣’压死。”
“……我哪有那么重!”
沉沉在被子里瓮声瓮气地争辩,好不容易探出头来,整个人扒在他肩上,仰起头,刚好够到他的下巴。
“我一点也不重啊!”她怒气冲冲。
不过转念一想,不重也不是什么好事——她倒喜欢自己白白胖胖有福气的样子呢。
想到自己小时候那玉雪可爱、小团子般的讨喜模样,她的气焰顿消,只低声咕哝道:“你是没见过我小时候,那才叫小秤砣呢。我阿爹那么高,都快扛不起来我了。”
魏弃说:“那就再长胖些,让我瞧瞧你小时候的样子。”
他轻抚着她披散的长发。
许久,忽又低声道:“今日,我去见了阿史那金。这伤,便是在质子府中落下的。”
“阿、阿史那金?”沉沉一愣。
脑海中浮现的第一印象,却既不是那满身珠宝玉石、肆意恣睢的九王子,也不是城墙楼上惊慌失色的小少年,而是定风城牢狱中,那只冲着自己炸毛的“狮毛狗”。
他有一双很漂亮的蓝眼睛。
以及,一身改不掉的坏脾气。
“哦……”于是她喃喃出声,“他还好吗?”
不会还和以前一样动辄生气、喊打喊杀吧?
“他的命尚有价值,引得不少虫蝇闻风而来,暂时死不了。”
魏弃说:“但是,今天,这里头多出了一只从没出现过的——厉害的虫子。”
沉沉闻言,脸色登时一变,“你的伤就是他……弄的?”
“嗯。”
“是什么人?突厥人吗?”
“也许是,”魏弃说,“我的藏书中,有樊齐昔日所赠、一百七十六部江湖剑法,但其中,并不包括他今日所使之剑。要么,他并非大魏人士,要么,他的剑法已远在其之上。且他与突厥,必有千丝万缕之联系,不然,今日不会这么凑巧地出现在质子府,且——一心只为取我性命。”
平西王与王室联姻的消息,早已散播出去。
在世人眼中,他便是平西王辖下二十万赵家军的下任统领。对于久受赵氏压制的突厥人而言,则意味着,他也取代了重病不起的赵莽,成为了他们新的眼中钉,肉中刺。
“你……你看清他长什么样了么?”沉沉突然问。
不知为何,她的心跳忽然跳得很快。
盯着头顶床帐看了好一会儿,她又小声问:“他,他穿的是红衣么?”
魏弃几乎瞬间便明白过来她的意思。
“你怀疑那是你的兄长?”
“……”
沉沉没想到他反应这般快,一时哑然。
沉默良久,方才从喉口挤出一句:“也许……是英恪吧。我也是猜的。因为,他是大魏人士,又……和突厥,关系紧密。我能想到的人里,好像也只有他了。”
“但也不止他,”魏弃说,“而且今日,那刺客穿的并不是红衣。他脸上戴着面具,更看不清楚容貌。”
那,便当作——不是他吧。沉沉想。
最好不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