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沉沉。”
车帘却忽被人从外撩开。
她一怔,抬头,目光正好迎上魏弃伸来的右手:
说来,她其实从不曾仔细看过他的手。
如今才霍地发现,果真老天爷都偏心的“美人”,定是连手指头也美得叫人心惊的。
白、细、长也就罢了,竟连骨节也圆润得丝毫不显突兀,直上直下。她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手,顿感无言形秽。
小姑娘羡慕又向往的神情都毫不遮掩地写在脸上,看得魏弃一脸莫名。
顿了顿,竟也低头瞥了一眼自己的手:
五指齐全,没断没残,仅此而已。
有什么好看的?
他于是拧眉,又喊了一声:“谢沉沉。”
沉沉这才回过神来,忙把自己腰间门钱袋解下,一把塞进了魏弃手里,道:“殿下,这,银子在这呢。”
唉。
做奴婢的是这样的,就那么点攒下来的月钱,主子若是伸手要,也不得不给。
小姑娘“割肉”割得一脸深沉。
大概早已经忘记,就在几个时辰前,她还在为昨天差点稀里糊涂把自己卖了、顺便替魏弃数钱的事生闷气。反而在心里安慰起自己:罢了罢了,既来之则安之。毕竟自己胳膊再粗,也粗不过魏弃背后的皇帝老爹呀!
比起操心明天自己还能不能保住项上人头、烦心宫人们背后的闲言碎语,还不如先想想怎么哄魏弃给自己买两串冰糖葫芦呢。
沉沉想到这里,顿觉拨开云雾见月明。
于是乎,又立刻毫不犹豫的冲魏弃一笑,露出一对讨好意味分明的月牙眼。
——所谓“朝华宫第一狗腿子”的自我修养,亦不过如此。
魏弃见了,却只神情颇为微妙地盯着她,嘴角不着痕迹地抽了下。
末了,丢下句:“自己下来。”
便把钱袋子扔回她怀里,拂袖而去。
。。。。。。
说来惭愧,不算入宫这四个多月,沉沉入上京,至今也已有六年。
却是直到这日才知道,原来上京第一的成衣铺子,名叫“锦衣庄”;上京第一的银楼,叫“玲珑坊”;上京最有名的胭脂铺,唤作“点绛唇”。
城中贵女时兴的样式,多半都出自于此。
虽无宫中贵人那般华冠丽服、点翠奢华,却胜在款式新颖,足把某只“土包子”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