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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我引用上面这些话,是因为其中包含着一些事实,而不是因为它所提供的解释,其中的心理学知识贫乏得很。群体一旦效忠于领袖,不管是党的领袖还是国家的领袖,它便立刻失去了自己的个性。服从领袖的群体是处在他的名望的影响之下,并且这种服从不受利益或感激之情的支配。

因此,享有足够名望的领袖几乎掌握着绝对权力。一位著名的众议员在多年时间里因其名望而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在上次大选中由于某些金融问题而被击败,此事片为人知。他只消做个手势,内阁便倒台了。有个作家用下面一席话说明了他的影响程度:

这位X先生,我们要为他付出三倍于通常让我们付出的代价,主要是因为他,我们在马达加斯加的地位长期没发可危,我们在南尼日尔被骗走了一个帝国,我们失去了在埃及的优势。X先生的谬论让我们丢失的领土,比拿破仑一世的灾难有过之而无及。对于这种领袖,我们不必过于苛责。不错,他使我们损失惨重,然而他的大部分影响力都是因为他顺应了民意,而这种民意在殖民地事务上,目前还远没有超越过去的水平。领袖很少超前于民意,他所做的一切几乎总是在顺应民意,因此也会助长其中的所有错误。

我们这里所讨论的领袖进行说服的手段,除了他们的名望之外,还包括一些我们多次提到过的因素。领袖若想巧妙地利用这些手段,他必须做到对群体心理了然于心,至少也要无意识地做到这一点;他还必须知道如何向他们说话。他尤其应当了解各种词汇、套话和形象的神奇力量。他应当具备特殊的辩才,这包括言之凿凿——卸去证明的重负——和生动的形象,并伴之以十分笼统的论证。这种辩才在所有集会中都可以看到,英国议会也不例外,虽然它是所有议会中最严肃的一家。英国哲学家梅因说:

在下院的争吵中可以不断看到,整个辩论不过是些软弱无力的大话和盛怒的个人之间的交锋。这种一般公式对纯粹民主的想像有着巨大的影响。让一群人接受用惊人之语表达出来的笼统的断言,从来就不是什么难事,即使它从未得到过证实,大概也不可能得到证实。以上引文中提到的〃惊人之语〃,不管说得多重要也不能算过分。我们多次谈到词语和套话的特殊力量。在措辞的选择上,必须以能够唤起生动的形象为准。下面这段话摘自我们一位议会领袖的演说,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范例:

这艘船将驶向坐落着我们监狱的那片热病肆虐的土地,把名声可疑的政客和目无政府的杀人犯关在一起。这对难兄难弟可以促膝谈心,彼此视为一种社会状态中互助早利的两派。

如此唤起的形象极为鲜活,演说者的所有对手都会觉得自己受着它的威胁。他们的脑海里浮现出两幅画面:一片热病肆虐的国土,一艘可以把他们送走的船。他们不是也有可能被放在那些定义不明确的可怕政客中间吗?他们体验到的恐惧,与当年罗伯斯庇尔用断头台发出威胁的演说给国民公会的人的感觉是一样的。在这种恐惧的影响下,他们肯定会向他投降。

哗哗不休地说些最离谱的大话,永远对领袖有利。我刚才引用过的那位演说家能够断言——并且不会遇到强烈的抗议一一一一m融家和僧侣在资助扔炸弹的人,因此大金融公司的总裁也应受到和无政府主义者一样的惩罚。这种断言永远会在人群中发生作用。再激烈的断言、再可怕的声明也不算过分。要想吓唬住听众,没有比这种辩术更有效的办法。在场的人会担心,假如他们表示抗议,他们也会被当做叛徒或其同伙打倒。

如我所说,这种特殊的辩论术在所有集会中都极为有效。危难时刻它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从这个角度看,法国大革命时期各种集会上的那些大演说家的讲话,读起来都十分有趣。他们无时无刻不认为自己必须先谴责罪恶弘扬美德,然后再对暴君破口大骂,发誓不自由毋宁死。在场的人站起来热烈鼓掌,冷静下来后再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偶尔也有智力高强、受过高等教育的领袖,但是具备这种品质通常对他不但无益反而有害。如果他想说明事情有多么复杂,同意做出解释和促进理解,他的智力就会使他变得宽宏大量,这会大大削弱使徒们所必需的信念的强度与粗暴。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瞠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偏狭的人。

其中最著名的演说,即罗伯斯庇尔的演说,经常有着令人吃惊的自相矛盾,只看这些演说实在搞不明白,这个大权在握的独裁者何以有如此大的影响:

教学法式的常识和废话,糊弄孩子头脑的稀松平常的拉丁文化,攻击和辩护所采用的观点不过是些小学生的歪理。没有思想,没有措辞上令人愉快的变化,也没有切中要害的讥讽。只有令我们生厌的疯狂断言。在经历过一次这种毫无乐趣的阅读之后,人们不免会与和蔼的德穆兰一起,长叹一声:〃唉!〃

想到与极端狭隘的头脑结合在一起的强烈信念能够给予一个有名望的人什么样的权力,有时真让人心惊肉跳。一个人要想无视各种障碍,表现出极高的意志力,就必须满足这些最起码的条件。群体本能地在精力旺盛信仰坚定的人中间寻找自己的主子,他们永远需要这种人物。

在议会里,一次演说要想取得成功,根本不取决于演说者提出的论证,而是几乎完全依靠他所具有的名望。这方面最好的证明是,如果一个演说者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失去名望,他同时也就失去了一切影响,即他根据自己的意志影响表决的能力。

当一个籍籍无名的演说者拿着一篇论证充分的讲稿出场时,如果他只有论证,他充其量也只能让人听听而已。一位有心理学见识的众议员,德索布先生,最近用下面这段话描述了一个缺乏名望的众议员:

他走上讲台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讲稿,煞有介事地摆在自己面前,十分自信地开始发言。

他曾自我吹嘘说,他能够让听众确信使他本人感到振奋的事情。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紧谢各己的论证,对那些数字和证据信心十足。他坚信自己能够说服听众。面对他所引用的证据,任何反对都没用处。他一厢情愿地开讲,相信自己同事的眼力,认为他们理所当然地只会赞同真理。

他一开口便惊异地发现大厅里并不安静,人们发出的噪音让他多少有些恼怒。

为何不能保持安静呢?为何这么不留意他的发言呢?对于正在讲话的人,那些众议员在想些什么?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让这个或那个众议员离开了自己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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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上掠过一丝不安的神情。他皱着眉头停了下来。在议长的鼓励下,他又提高嗓门开始发言,他加重语气,做出各种手势。周围的噪声越来越大,他连自己的话都听不见了。于是他又停了下来。最后,因为担。心自己的沉默会招来可怕的叫喊:〃闭嘴!〃便又开始说起来。喧闹声变得难以忍受。

当议会极度兴奋时,它也会变得和普通的异质性群体没什么两样,这时它的感情就会表现出总爱走极端的特点。可以看到它或是做出最伟大的英雄主义举动,或是犯下最恶劣的过失。个人不再是他自己,他会完全失去自我,投票赞成最不符合他本人利益的措施。

法国大革命的历史说明了议会能够多么严重地丧失自我意识,让那些与自己的利益截然对立的建议牵着鼻子走。贵族放弃自己的特权是个巨大的牺牲。但是在国民公会期间那个著名的夜晚,他们毫不犹豫地这样做了。议会成员放弃自己不可侵犯的权利,便使自己永远处在死亡的威胁之下,而他们却迈出了这一步;他们并不害怕在自己的阶层中滥杀无辜,虽然他们很清楚,今天他们把自己的同伙送上断头台,明天这可能就是他们自己的命运。实际上,他们已经进入了我曾描述过的一个完全不由自主的状态,任何想法都无法阻止他们赞成那些已经把他们冲昏了头脑的建议。下面的话摘自他们中间的一个人,比劳一凡尔纳的回忆录,这段话极典型地记下了这种情况:〃我们一直极力谴责的家长已〃他社不〃两天前、一基乏主一天前我们还不想做出的决定,居然就通过了;造成这种情况的是危机,再无其他原因。〃再也没有比这更正确的说法了。

在所有情绪激昂的议会上,都可以看到同样的无意识现象。泰纳说:

他们批准并下令执行一些他们引以为荣的措施。这些措施不只愚蠢透顶,简直就是犯罪——杀害无辜,杀害他们的朋友。在右派的支持下,左派全体一致,在热烈的掌声中把丹东,他们的天然首领,这场革命的伟大发动者和领袖,送上了断头台。在左派的支持下,右派全部一致,在最响亮的掌声中表决通过了革命政府最恶劣的法令。议会全体一致,在一片热烈叫喊的赞扬声中,在对德布瓦、库车和罗伯斯庇尔等人热烈的赞扬声中,不由自主地一再举行改选,使杀人成性的政府留在台上;平民派憎恶它,是因为它杀人如麻,山岳派憎恶它,是因为这个政府对它草菅人命h平民派和山岳派,多数派和少数派,最后都落了个同意为他们的自相残杀出力的下场。牧月22日,整个议会把自己交给了刽子手;热月8日,在罗伯斯庇尔发言后的一刻钟内,同样的事情又被这个议会做了一次。

这幅画面看起来昏天黑地,但它十分准确。议会若是兴奋和头脑发昏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同样的特点。它会变成不稳定的流体,受制于一切刺激。下面这段有关1848年议会的描述,来自斯布勒尔先生,一位有着不容怀疑的民主信仰的议员。我把收学报》上这段十分有代表性的文字转引如下。它为我曾经说过的夸张感情这一群体特点、为它的极端多变性——这使它一刻不停地从一种感情转向另一种截然相反的感情——提供了一个例子。

共和派因为自己的分裂、嫉妒和猜疑,也因为它的盲信和无节制的愿望而坠入地狱。它的质朴和天真与它的普遍怀疑不相上下。与毫无法律意识、不知纪律为何物的表现相伴的,是放肆的恐怖和幻想。在这些方面乡下人和孩子也比他们强。他们的冷酷和他们的缺乏耐心一样严重,他们的残暴与驯顺不相上下。这种状态是性格不成熟以及缺乏教养的自然结果。没有什么事情能让这种人吃惊,但任何事情都会让他们慌乱。出于恐惧或出于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他们既能赴汤蹈火,也会胆小如鼠。

他们不管原因和后果,不在乎事物之间的关系。他们忽而灰。心丧气,忽而斗志昂扬,他们很容易受惊慌情绪的影响,不是过于紧张就是过于沮丧,从来不会处在环境所要求的。心境或状态中。他们比流水还易变,头脑混乱,行为无常。能指望他们提供什么样的政府基础?幸运的是,上述这些在议会中看到的特点,一并非经常出现。议会只是在某些时刻才会成为一个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组成议会的个人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这解释了议会为何能够制定出十分出色的法律。其实,这些法律的作者都是专家,他们是在自己安静的书房里拟订草稿的,因此,表决通过的法律,其实是个人而不是集体的产物。这些法律自然就是最好的法律。只有当一系列修正案把它们变成集体努力的产物时,它们才有可能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专家阻止着议会通过一些考虑不周全或行不通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专家是群体暂时的领袖。议会影响不到他,他却可以影响到议会。

议会的运作虽然面对所有这些困难,它仍然是人类迄今为止已经发现的最佳统治方式,尤其是人类已经找到的摆脱个人专制的最佳方式。不管是对于哲学家、思想家、作家、艺术家还是有教养的人,一句话,对于所有构成文明主流的人,议会无疑是理想的统治。

不过,在现实中它们也造成两种严重的危险,一是不可避免的财政浪费,二是对个人自由不断增加的限制。

第一个危险是各种紧迫问题和当选群体缺少远见的必然产物。如果有个议员提出一项显然符合民主理念的政策,譬如说,他在议案中建议保证使所有的工人能得到养老津贴,或建议为所有级别的国家雇员加薪,其他众议员因为害怕自己的选民,就会成为这一提议的牺牲品,他们似乎不敢无视后者的利益,反对这种提议中的政策。虽然他们清楚这是在为预算增加新的负担,必然造成新税种的设立。他们不可能在投票时迟疑不决。增加开支的后果属于遥远的未来,不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不利的结果,如果投了反对票,当他们为连选连任而露面时,其后果就会清楚地展现在他们面前。

除了这第一个扩大开支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同样具有强制性的原因,即必须投票赞成一切为了地方目的的补助金。一名众议员没办法反对这种补助,因为它们同样反映着选民的迫切需要,也因为每个众议员只有同意自己同僚的类似要求,才有条件为自己的选民争取到这种补助金。

上面提到的第二个危险——议会对自由不可避免的限制——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却是十分真实的。这是大量的法律——它们总是一种限制性措施——造成的结果,议会认为自己有义务表决通过,但是由于眼光短浅,它在很大程度上对其结果茫然无知。

这种危险当然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即使在英国这个提供了最通行的议会体制、议员对其选民保持了最大独立性的国家,也没有逃脱这种危险。赫伯特·斯宾塞在一本很久以前的著作中就曾指出,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随着真正自由的减少。他在最近的《人与国家》一书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英国议会时,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自从这个时期以来,立法机构一直遵循着我指出的路线。迅速膨胀的独裁政策不断地倾向于限制个人自由,这表现在两个方面。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被制定出来,对一些过去公民行为完全自由的事务进行限制,强迫他做一些过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时,日益沉重的公共负担,尤其是地方公共负担,通过减少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额,增加公共权力取之于他并根据自己的喜好花销的份额,进一步限制了他的自由。这种对个人自由日益增加的限制,在每个国家都有斯宾塞没有明确指出的各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正是这些大量的立法措施——大体上全是些限制性法令——的通过,必然会大大增加负责实施它们的公务员的数量、权力和影响。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这些公务员有可能成为文明国家的真正主人。他们拥有更大的权力,是因为在政府不断更换的过程中,只有他们不会受到这种不断变化的触动,只有他们不承担责任,不需要个性,永久地存在。实行压迫性的专制,莫过于具备这三种特点的人。

不断制定一些限制性法规,用最复杂的条条框框把最微不足道的生活行为包围起来,难免会把公民自由活动的空间限制在越来越小的范围之内。各国被一种谬见所蒙蔽,认为保障自由与平等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多地制定法律,因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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