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两个穿着军装,骑着大马的士兵出现在院墙上能看到的不远处。
松一口气,齐瑞抱着枪挪了点地方。
刚才大汉他娘的尿的还不少,此刻连齐瑞趴的地方也给淹了。
士兵的到来,下面土匪也转过头去,暂时没有人再开枪。
“嘶”快到土匪面前,士兵勒马停住。
士兵见到土匪,看来这场防御战是能免了,齐瑞此刻心里猜想。
“玛德,抓几个人怎么这么费劲?”领头的士兵说出这样的话。
心一沉,齐瑞将枪口指向穿军装的士兵。
本以为是救星,谁能想到的竟是土匪的自己人。
齐瑞攥着枪的手心冒出了汗。
刚才如果只是打土匪,他可以心里没有负担,但现在却要跟士兵对上
“亢,”士兵想也没想,抬起枪冲院墙上就是一枪。
“看什么,赶紧打啊,营长还等着人呢。”开完枪,士兵转头冲独眼龙大喊。
齐瑞犹豫,对方可没管他这个。
“亢、亢、亢”枪声顿时密集起来。
“咚咚咚,”院墙外面,扛着圆木的土匪也不停撞门。
刚开始如果就打,土匪那边还只有7个人,加上后来的两个也就9人而已。
跟梁老爷这边比,基本也能算是势均力敌。
再考虑到梁这边站高地,是守的一方,早点开枪的话,胜算很大。
但现在,对方又来了两个穿军装的专业人士,其中一个,手里抱着的还是威力巨大的汤姆森冲锋枪。
汤姆森冲锋枪可是美式装备,略懂些战史的齐瑞隐约记得,这种装备,当时的晋绥军会有配备。
相对于土匪们拿的手枪来说,这家伙一分钟的发射弹量可是能高达200
一个弹夹最多30发,只需扣扳机不到一秒就没了。
眯起眼,齐瑞深呼口气,在身边大汉瑟瑟发抖的陪伴下,他先瞄准拿着冲锋枪的士兵。
“噗噗噗,”不停的有子弹打到齐瑞旁边,溅起尘土,正是拿冲锋枪的士兵打的。
齐瑞拿着的步枪是汉阳造,也就是后来人熟知的老套筒。
这玩意,可是清年代时候的老古董,准头差、易炸膛、唯一的优点就是,相对于手枪伤害性大。